(2024年1號)
呼瑪縣農田建設中心:
經(jīng)對你單位黑龍江省呼瑪縣高標準農田建設第二料場(chǎng)《移出異常名錄申請表》相關(guān)信息核查,你單位被列入異常名錄之日起三年內,符合《國土資源部關(guān)于印發(fā)〈礦業(yè)權人勘查開(kāi)采信息公示辦法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土資規[2015]6 號)第二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,現決定將你單位移出異常名錄。
地區自然資源局
2024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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